淄礦集團構建“大紀委”工作格局
破解落實“兩個責任”難題
為推進(jin)黨風廉(lian)政建設“兩個(ge)責任”落實(shi),深化(hua)“三(san)轉”要求,淄(zi)礦集團堅持以服務大局,尊重客觀(guan)實(shi)際為前提,按照(zhao)“精(jing)簡、統一、高效”的原則(ze),在不(bu)突(tu)破(po)現(xian)有機(ji)制(zhi)編制(zhi)和崗位(wei)定員前提下,大膽改革,初(chu)步構(gou)建“大紀委(wei)”工(gong)作體(ti)制(zhi)機(ji)制(zhi)格局,破解落(luo)實(shi)“兩個(ge)責任”難題。
分析現狀(zhuang),明確體制(zhi)(zhi)機制(zhi)(zhi)改革設想。針對集團現有23個權屬單位中,半數以上紀委書記由黨委書記兼任,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混淆不清,紀委書記監督執紀無法放開手腳抓主業,以及上下脫節,工作不能形成合力,難以落實“兩個責任”的現狀,為確保企業紀委工作真正融入企業改革發展,增強生命力和施展作為的空間,在深入調查研究分析現體制機制弊端的基礎上,對紀委組織體制和運行機制進行了大膽設計創新,從二季度開始,突破固有傳統思維,明確提出探索構建“大紀委”工作體制機制格局,破解紀檢監察工作當前面臨的與“兩個責任”落實不相適應的瓶頸問題。
結合實際,科(ke)學設置“大(da)紀委”體制機制構架。大紀委體制改革要素有:一是調整礦黨委書記兼職紀委書記,紀委書記一律單設,解決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問題;對黨委副書記兼任紀委書記的,紀委書記重新任命,變“兼”為任,使其名正言順地執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能;對未設黨委的總支、支部由集團公司紀委派駐紀檢員,集團紀委授權履職,并由集團紀委統一管理和調度使用。二是健全紀委常委會,重大問題常委會集體決策。三是任命18個骨干單位紀委書記為集團紀委委員。四是調整現有辦案業務分工,上下紀委融為一體。具體是,一線企業紀委負責自查或接受上級交辦的案件調查取證;案件審理統由總部紀委審理,按程序辦結。五是規范紀委內設機構名稱與職責,保留辦公室,增加來信來訪辦理職能;將檢查室更名為紀檢檢查室;將審理室更名為案件審理室,為監察部增設效能督查室。通過新格局設置,形成在集團公司黨委領導下,以紀委書記為核心的紀委常委會,由各礦紀委書記與機關主要部門負責人為委員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未設黨委的單位派駐紀檢員的“大紀委”工作體制。新體制格局,突破了傳統體制機制的短板,優化了組織結構,創新了運行機制, 延伸了工作觸角,形成了工作合力,實現了固有思維的新突破。
機制保障,發揮“大(da)紀委”優(you)勢作用。為確保“大紀委”順利運行,研究制定了紀委常委工作例會制度、聯合辦案制度、案件統一審理制度、紀律作風督查制度和紀委常委、紀委委員、派駐紀檢員工作職責等規章制度,建立和協調完善各類制度26個,有效減少和防范權力尋租和關聯交易等違規違紀行為。通過制度保障,推進了“大紀委”工作的正常運行。推薦選拔派駐了6名紀檢員,解決了因管理上點多、線長、面廣、管理分散而監督難的問題,實現了不留死角全方位的監督。新的體制機制,扭轉了以往坐守家門被動接案的工作方式,取得突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