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崗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
2018年11月1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云南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劉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隨著案件的深入調查,劉崗違紀違法的軌跡呈現在眾人面前。違反政治紀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廉潔紀律、違反工作紀律;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涉嫌挪用公款1億余元人民幣、受賄785.5萬元人民幣和5萬美元、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巨額損失。
分析劉崗的違規、違紀和違法行為,多數是在國資委監管、公司黨委班子成員抵制、監事會約談、下屬公司否決的情況下,公開實施。如此膽大妄為,肆無忌憚地挑戰紀律和法律的底線,劉崗究竟哪來的狂妄?
“主要原因是丟失了兩顆心,一個是敬畏心,對黨紀國法沒有尊重,第二個是平常心。直到現在我才真正理解,平平淡淡才是真。”劉崗悔之晚矣。
翻看劉崗簡歷:27歲副處、30歲任正處、37歲副廳,劉崗的仕途可謂一帆風順。但一次人事調整的不如意,級別仍然是副廳,他的心態開始轉變,思想開始變質,多年壓抑的欲望噴薄而出。
當時,對急于求成的劉崗來說,黨紀國法、制度規矩都成了絆腳石,要想盡一切辦法踢開,或者繞道走。任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黨委書記期間,他無視省國資委對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的職能定位和規定,曾350多次違規違法決策。短短3年,公司通過各種方式融資投資78個項目,金額接近95億元,投資基調不計成本,投資布局雜亂無章,嚴重偏離主業,造成國有資本的浪費和巨大損失。在錯誤的政績觀的推動之下,加之黨性修養的缺失,使其利令智昏、胡作非為,大肆破壞國有企業的政治生態。
2016年,思想已經蛻變的劉崗向某銀行行長胡某索要了246萬元好處費,用于在北京購買房產。因為,劉崗在6年前曾為胡某在承攬存款貸款等業務上謀取利益。法律系畢業的他認為自己索賄時間久遠,索賄事實難以查實,卻沒料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思想出現縫隙,劉崗身邊的私人老板便蜂擁而至、圍獵腐蝕。他們有的為其提供家庭保姆、家庭司機;有的為其承擔孩子學費、家人旅游費用;有的為其購買多輛豪車……劉崗自己也相當享受這種眾星捧月的老板派頭,受賄金額高達800多萬元。
變質的思想,必然導致權力的異化、立場的走樣。對那些不斷輸送利益來“關心”自己的老板,劉崗有求必應,完全坐在了私人老板一邊,瞞天過海、偷梁換柱,慷國家之慨,行一己之私,與私人老板一起把國有資產當作砧板上的肉分而食之。
“從任命黨委書記到進入留置,我居然一遍黨章都沒有看過……”黨性的缺失正是劉崗違法犯罪的根本原因,他雖然是黨委書記,但借口業務工作忙,對黨規黨紀、制度規矩不了解、不掌握,經常性、習慣性地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不作死就不會死,自作孽不可活。你若享受了不該享受的東西,你就會失去你本不該失去的。”劉崗在懺悔書中寫到。大錯已鑄成,再多的淚水也于事無補。今年5月,云南省紀委省監委給予劉崗開除黨籍、政務開除處分,將其職務犯罪案件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云南省紀委監委||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李靈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