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應急管理部獲悉,8月下旬至9月下旬,按照應急管理部部署,國家煤礦安監局將派出6個督查組,對山西、內蒙古、云南、四川、安徽、江西、陜西、重慶、貴州、河北、湖南、河南等12個省(區)開展煤礦安全生產督查,督促防范煤礦系統性安全風險,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此次督查覆蓋煤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地方煤礦安全監管、煤礦安全監察執法三個層面。在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層面,重點檢查安全風險分析研判情況、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和貫徹執行情況等。在地方煤礦安全監管層面,將重點檢查國家有關會議和重要文件落實情況、分級屬地監管責任落實情況、開展煤礦系統性安全風險分析研判情況、對深化專項行動開展督導檢查情況、煤炭落后產能淘汰退出工作落實情況。在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層面,將重點檢查規范監察執法行為情況、嚴格監察執法處罰情況、煤礦分類監察落實情況、監察執法信息化工作開展情況、通過執法倒逼煤炭落后產能淘汰退出情況等。
各督查組將采取隨機抽查、明查暗訪、突擊檢查等方式,深入生產一線,從嚴從實開展檢查。對安全監管責任措施不落實、工作不力的地區和單位,將及時向省級人民政府提出整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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