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違(wei)犯(fan)黨紀的(de)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yu)相(xiang)結合(he),做到(dao)寬嚴相(xiang)濟。黨紀處分條(tiao)例第(di)二十條(tiao)規(gui)定,有(you)下列情形之一的(de),應當從(cong)重(zhong)(zhong)或者加重(zhong)(zhong)處分:
(中央紀委國家(jia)監委網站 美術(shu)設計 王嬋 文(wen)字整理 段(duan)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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