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11月8日訊 我省印發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實施細則,明確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7個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5%至4%的目標。
《實施細則》的范圍重點是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7個傳輸通道城市,部分重點任務擴大到全省17市。其中,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下降標準分別為:濟南市同比下降2%、淄博市同比下降2.5%、濟寧市同比下降2.5%、德州市同比下降1.5%、聊城市同比下降3%、濱州市同比下降2%、菏澤市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持續下降,其中,濟南市和濱州市持續改善,其余5市同比減少1天(數據均以國控站點統計)。
《實施細則》從調整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強化面源污染防控,實施柴油貨車、工業爐窯、VOCs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與運輸,加強基礎能力建設等10個方面,對31項重點任務作出安排部署。其中,在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方面,加大鋼鐵、焦化、火電等行業產能淘汰和壓減力度,2018年,全省鋼鐵產能壓減退出355萬噸。7個傳輸通道城市完成國家下達燃煤小火電機組淘汰任務。7個傳輸通道城市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加大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區等整合提升和集中整治力度,減少工業聚集區污染。
在應對重污染天氣方面,在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級別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減排比例分別不低于全社會排放總量的10%、20%和30%,VOCs減排比例不低于10%、15%和20%;細化應急減排措施,企業應制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優先選取污染物排放量較大且能夠快速安全響應的工藝環節,采取停產限產措施,并在廠區顯著位置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因地制宜推進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嚴禁采取“一刀切”方式。
在基礎能力建設方面,要完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各市至少建成1套環境空氣VOCs監測站點,嚴格落實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安裝自動監控設施、數據傳輸有效率達到90%的監控要求,未達到的予以停產整治。2018年12月底前,鋼鐵等重點企業廠區內要布設空氣質量監測微站點,監控顆粒物等管控情況。建設機動車“天地車人”一體化監控系統。2018年12月底前,7個傳輸通道城市完成10套左右固定垂直式、2套左右移動式遙感監測設備。(方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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