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5月3日訊 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日前印發《2018年全省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推進工作方案》(下稱《方案》)。按照《方案》,今年9月底前,省、市、縣標桿企業雙重預防體系要基本建成并有效運行;年底前,全省高危行業和規模以上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基本建成并有效運行。
我省將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依托標桿企業成立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對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情況開展評估。評估與聯合懲戒激勵掛鉤。據介紹,對未開展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或流于形式,未通過政府部門組織的第三方評估的,經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責令限期整改后,未按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導致發生事故的,納入失信行為“黑名單”管理,聯合相關部門采取嚴格限制或禁止其新增項目的核準、土地使用、采礦權取得、政府采購、證券融資、政策性資金和財稅政策扶持等措施。同時,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納入安責險費率動態調節標準,被樹為省、市、縣級標桿企業且雙重預防體系有效運行,通過政府組織第三方評估的,保險費率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分別降低15%、10%、5%。(付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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