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自6月1日起我國將全面實行階梯電價。階梯電價要確保80%的居民用電不漲價,這就意味著各地的基準電價,即第一檔電價的測算非常重要。在已公布的方案中,江蘇執行的標準最高,居民月用電量低于204度部分,維持現行電價標準。陜西最低,第一檔用電量為每月120度。
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任浩寧表示,按照國家發改委的要求,居民用電將被分為基本需求用電、正常合理用電和較高生活質量用電三檔。其中第一檔電量按照覆蓋80%居民月均用電量確定,價格不作調整。第二檔電量按照覆蓋95%的居民家庭月均用電量確定,提價幅度為每千瓦時不低于5分錢。第三檔電價為超出第二檔部分每千瓦時提高3角左右。
目前,能源緊缺和環境污染已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主要矛盾,“電荒”長期困擾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是我國為應對能源價格高漲、抑制能源不合理消耗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這一舉措有利于建立合理的電價機制,有利于建立合理的公平負擔機制,有利于促進節能減排工作的推進。
中投顧問研究總監張硯霖認為,推行階梯電價對于電網企業是有利的,將推動電網企業整體收入的提高。而增加的收入將主要用于三個方面:第一是用于支付居民用戶電表改造支出;第二是彌補節能減排等環境成本增支因素;第三是彌補因燃料成本上漲增加的電網企業購電成本。
中投顧問發布的《2012-2016年中國電力行業節能減排投資分析及前景預測報告》顯示,在實施階梯電價的過程中要堅持補償成本與公平負擔相結合,堅持統一政策與因地制宜相結合,堅持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綜合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力求推動階梯電價的合理化與公平化。(賈科華)